传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将大幅减员90% 业务收缩恐为主因

时间: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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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7年12月26日)上午8点半得到可靠消息,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即前段时间我写的万达飞凡(链接见高薪一时爽 裁员上战场——本文不黑万达)的母公司,据可靠信息拟进行大幅减员,由6000人减少到500人,愿意转岗的员工可以转到商管部门,不愿意转岗的员工自愿离职,预计广东省只留下5名员工,全国共留下500人。准确的说,从12月21日,万达网络科技集团与IBM的云计划出现波折时,加上万达飞凡的裁员,我已经推测万达网络科技集团也该调整战略,并对人事上进行调整了

万达网络科技集团拟进行大规模减员的消息并没有得到公开证实,但是此消息来自可靠渠道,而且合乎万达网科的现状以及商业逻辑。我所呼吁的也仅是如有此事,请万达网科依法定程序办事,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我愿意为自己的言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任易。

据万达官网信息,万达网络科技集团是实业+互联网大型开放型平台公司,拥有飞凡信息、快钱支付、征信、网络信贷、大数据等公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等技术为实体产业实现数字化升级,为消费者提供生活圈的全新消费服务。

这次裁员不是毫无预兆,而是万达的军人基因不适应互联网的快速竞争,从而导致的发育不良、手脚和头脑不协调、投入(烧钱)得不到回报,最终以裁员收缩业务,回归万达集团IT支持和运维的本职工作。

万达网络科技集团的战略布局生乱

与IBM合作公有云,是万达转型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之一。但是12月21日上午,有消息称万达集团云业务销售、市场、解决方案等部门正在解散,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和IBM合资成立Wanda Cloud Company,以及在2017年3月达成的公有云合作可能面临极大变数。这个合作如果成形,IBM将可以为中国客户提供基于其云基础架构即服务、平台即服务(IaaS 与 PaaS)以及IBM Watson、区块链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而万达网络科技集团的实业+互联网也能得到执行,2019年形成百亿收入的大饼至少还能忽悠王总继续掏钱——

可惜:

1、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锁定了金融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就意味着万达网科的网络信贷没法玩儿下去了。

2、在芝麻信用广泛推广,腾讯信用在广东试点的战略下,万达网科的征信做不下去了。

3、当阿里、腾讯、银联三方入局移动支付并站稳脚跟后,万达网科花大钱买回来的快钱支付也没什么想象空间了。

4、跟IBM合作的公有云落地基本告吹。

5、万达飞凡做的不够,四年三换CEO弄得原地踏步,错过机会窗口,也只好裁员。

6、万达一直想把商户的POS打通来做消费大数据的分析,可惜错过天赐良机,现在微信的中小上午收款应用已经足够完善了。

7、万达的智慧广场是个亮点和风口,可惜董策治下的万达飞凡也没把握住,没有得到王首富的认同。

那么万达网科现在让员工大规模转岗,不愿意转岗的自愿离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但从逻辑上也是非常合理的。原来给王总画的大饼,现在全都凉了,难道要给王总唱首《凉凉》混过去么?

万达网科的乱局影响员工

2016年10月13日,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在上海宣布成立,万达网络科技集团总裁由原万达金融集团总裁曲德君担任。2017年2月24日,万达网络科技集团管理团队开始组建,新上任的五位高管均为谷歌、微软、VISA等大型企业的高管。

刘允履职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COO)。刘允曾于2008年出任谷歌全球副总裁,负责大中华区销售,于2014年担任奇虎360公司首席商务官,有丰富的电信行业及电商行业从业经验;

曾任微软互联网工程院副院长的杨晓松,履职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CTO);

曾任微软大中华区副总裁的徐辉,履职万达网络科技集团副总裁,分管集团商业拓展事业群,同时也有消息称其将担任飞凡CEO;

王济涛履职网络集团高级总裁助理分管人力资源行政中心,曾任VISA中国区副总经理,负责中国及东北亚地区人力资源团队,之前在美国运通及达能公司;

梁嘉声履职网络集团高级总裁助理分管财务成本中心,曾任PayPal中国区首席财务官,在此之前先后在GE(通用电气)和尼尔森从事财务工作。

这些老大一个个的履历光鲜亮丽,就算万达网科倒了都不耽误他们继续风光,但是万达网科的员工怎么办?那些刚刚有三五年经验入职一两年的员工怎么办?在职场上,他们的翅膀还没长硬的时候,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先遭遇一场离职风波,你让他们怎么办?

是的,这样年报会好看一点,但是年报后面的,是一个个员工的家庭。

希望万达网科依法办事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按照《劳动法》的描述,类似万达网科旗下万达云计算、万达飞凡、万达征信、快钱支付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确已经发生严重困难,如果的确需要裁减人员,应当依法跟员工沟通,而不是先鼓励员工转岗降薪到商管部门,或者像微信群聊那样鼓励(忽悠)员工自己提离职呢?

万达集团的营收情况很好,王总也是中国首富,完全有能力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跟员工沟通,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然后按照有关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让大家能快乐的过完元旦和春节。

2011年圣诞期间,IBM也用种种方式忽悠我自行提出辞职,还忽悠我如果对公司有不满,我可以在离职后继续找公司内部的合规性组织沟通,调查真相,我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听了IBM相关领导和HR的空口许诺?

我在离职前的最后一天(周五),我还在线上跟工厂协调,抓紧改一个Bid的配置,并重新申请价格,确保能形成IBM当年收入,1st Line Manager还说我是多么好的员工,然并卵。

之后的那个周六,我就自行提了离职。尽管我之后去了甲方单位,但在元旦和新年期间,我就是失业无收入状态,我的心理压力有多大,跟父母强颜欢笑有多痛苦,对未来缺乏信心又怕父母担心有多纠结,IBM的领导也好,HR也好,他们都不会知道,或者他们知道也并不在乎。

人同此心,物伤其类。如果万达网络科技集团的裁员传闻属实,请万达网科的员工千万不要自行提出离职,而是要求公司依法履行程序,并对离职员工依法作出经济补偿

万达集团作为中国注册公司,既然有钱任性的购买买大量海外资产到被部委点名的程度;那么自然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按照既定法律程序,以《劳动法》为准绳,履行对万达网科员工的责任义务。

我本来在写如何把《毛泽东选集》应用在职场上的文章,表达对主席的崇拜之情;但是告诉那些不明白《劳动法》的员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这正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正确应用——谨以此文,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诞辰124周年

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毛泽东